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

贵阳律师事务所 2341

因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伤残的交通间,交通事故调解时间就是事故时候从受害人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计算;若受害人死亡的,则是调解从受害人的丧葬事宜办理结束之日的时候开始。

一、开始交通事故调解的交通间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

按照规定,损害赔偿的事故时候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调解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调解期限是开始10天。

针对不同的交通间事故情形,损害赔偿调解的事故时候起算时间点有所不同:

1.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调解时间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调解,调解时间从规定办理的开始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

3.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调解时间从确定损失之日起计算。交通间

二、事故时候关于交通事故调解所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在线提醒,调解参加调解的人须事先准备如下几种证明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

11.由死者户口所在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生前扶养关系证明;

12.车辆维修发票、定损单据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证明材料。

三、交通事故调解后怎么赔付

1.当事人自行赔偿;

2.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是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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